1,重点工程由无施工合同方甲承包 甲又分包给无施工合同方乙 甲以个人

甲以个人的私营企业打款给公务人员,甲与公务员之间只有口头契约,该款用于支付给合同乙方面的的工程款。从法律上而言,这种操作是不合法的。公务人员个人是不能成为监督乙方工程质量的当事人,其个人账户的所得款与甲方对公账户之间可以理解为私人款项的转账,如工资款或劳务费支出,不是公款性质的。公务员完全可以拿款走人,并且不对合同乙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较为合理的做法是:在甲方委托以公务员为代表的第三方监理人出具验收合格文件后,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工程合同款。而甲方付给公务员为代表的第三方监理人款项,是另外的一个委托合同。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监理工程,款项等不得同时予以委托转让,尤其转让到个人名义下,这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重点工程由无施工合同方甲承包 甲又分包给无施工合同方乙 甲以个人

2,施工单位工程奖励款账务应如何处理

  在施工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过程中,经常收到建设单位的各种奖励款,由于奖励款项的性质不同,在建设单位的会计处理也就不一样,随之就涉及到施工单位的会计账务处理问题。   一、施工中遇到的奖励款问题   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施工过程中收到建设单位的奖励款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施工单位开具建安发票并以银行存款收到或挂应收账款。   2、施工单位或个人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到的奖励款,并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二、分析奖励款的性质   会计中建安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设承包商与施工单位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施工单位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合同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目前合同的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针对第一种情况分析,对于施工单位合同的收入是以施工单位这个整体为接受单位的,奖励款项符合合同收入的内容。在符合奖励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收入。   如果施工单位针对有功人员奖励有关个人,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按施工单位正常的业务处理。   针以第二种情况分析,建设单位的奖励款主要是针对自然人的,并不涉及合同收入的确认,故不应该做为合同收入的内容,仅涉及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在具体实际中又有以下四种形式   1、受奖励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现金,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2、施工单位以现金收取并发放给受奖励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3、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发放给指定受奖励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4、建设单位打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做为整体奖励施工单位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一种形式,由于受奖励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现金,施工单位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故受奖励个人应合并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个人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二种形式,由于施工单位以现金收取并发放给受奖励个人,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故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形式,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发放给指定受奖励职工,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故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四种形式,建设单位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做为整体奖励施工单位个人,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由于建设单位无受奖励个人名单,无法计算代扣代缴施工单位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款,施工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第一种形式,如果建设单位并未代扣代缴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受奖励个人应合并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在扣除施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个人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

施工单位工程奖励款账务应如何处理

3,请问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的专家组成员是怎么来确定的施工

专家组成员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不能自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第四十六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扩展资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第四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所称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参考资料:搜狗百科_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专家组的成员选择方法可以由施工单位找,但必须符合专家论证会人员资格,1、专家组成员: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2、请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甲方监理负责组织,具体情况参看下面内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第四章方案的实施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专家论证一般是报当地的质量监督站,有质量监督站的人在专家库里面搜索专家的,专家都是随机抽取的,防止专家与施工单位串通,我所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希望能帮到你。—关中微店

请问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的专家组成员是怎么来确定的施工

4,从监理角度论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如何进行目标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从监理角度来讲,对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是对投资、进度、质量三项目标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实施管理和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进行组织协调;其控制、管理协调方面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和经济措施。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要点: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三总师室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2)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利用科学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合同统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中标率、谈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等指标。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由于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人为管理效率低,可能不还会出错,必须借助先进的手段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来管理,才能达到档案化、信息化。计算机信息系统能保证正确分析合同管理情况,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  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  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界定和确认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是什么,风险影响程度大小,才能找到对策和措施去控制风险,规避风险。  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主要是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全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提高全员合同管理的意识。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合同控制的首要内容是对合同实施情况追踪,追踪的对象如:a、具体的合同事件:包括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分包商的工作:对分包商的工程缺陷提出意见,提出警告,责成他们改进;c、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跟踪:他们是否及时下连命令,做出答复,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追踪工程的总体情况:如整体工程的秩序如何,已完工程是否通过验收,有无大的工程事故,进度是否出现拖期,计划和实际成本有无大的偏差等。通过追踪收集、整理,能反映出实际状况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如进度报表、质量报告,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等,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进行处理,进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采取更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新技术;可以采取经济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经济激励;最有效的措施是合同措施,如找出业主的责任,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如发现业主有意不支付工程款,发生合同亏损,要及早确定战略,采取各种办法,减少仓己的损失。  (3)履约管理的重点--工程索赔管理。  施工企业中有句口头语:"中标靠压价,赚钱靠索赔",可见在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今索赔是十分重要的。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件,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计算出索赔费用,及时提出索赔,做好索赔的管理工作。在分包合同履行中,项目经理部也应加强合同管理.积极进行合同交底及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正确履行我方的责任,严格控制反索赔事件的发生。

5,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包括什么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主要有:建筑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等级的管理和资质许可的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产业规模也在不断的增长。为了有效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发展,国家对施工企业设定相应条件,达到不同条件的即授予不同级别的资质,未授予资质的不准许进入建筑市场。因此,建筑业企业资质成为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准入通行证”,一个建筑业企业只有具备了“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两个硬件,才可以参与投标及承揽工程。而且建筑企业如果想要有更好的发展还要不断的将各类资质升级,拥有较高的资质等级,才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在发展和竞争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1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1.1 对企业竞争战略的影响重要性   环境、施工能力、以往业绩、企业信誉、人员状况、管理水平、报价水平、财务能力等都是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因素,而资质是衡量这些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资质等级的高低、类别,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资质管理带给企业的危机感,让企业时刻注意提高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工程质量等综合实力,如果企业资质被降级,企业也将面临生存危机。   1.2 对企业组织机构的影响重要性   目前产业结构单一造成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强,综合实力薄弱。由于投资导向及行业壁垒等原因,建筑企业的产业结构呈平板型,仅在简单的土建工程中进行低层次的重复竞争,因此,即使其经营规模做得再大,也难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效益。所以有必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优化其组织结构,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活力,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进行工程建设,这样既能够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能够提高其综合实力。   1.3 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重要性   企业承揽施工任务要到建筑市场去收集信息、展示企业形象、参与投标竞争活动。而资质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活动的基本,如果企业的资质不够,就不能参与到很多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程当中。只有拥有了相应的资质,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行业内进行相关的活动,参与招投标工作,参与市场竞争,承揽项目工程。资质的等级、类别、范围关系到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和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从而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要提高企业经营开发、生产产值、利润等经营指标,就要针对企业实力、社会需求等方面加强资质管理。   1.4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重要性   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提高施工能力、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引进和吸收高素质人员,提高施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周围环境对施工的影响等等。而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施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并注重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提高自己的资质。而加强资质管理,做好对企业各项工作的检查,使施工企业明确自己的资质,给企业以一定的危机感,从而使得企业在日常工作中,重视采取相应的策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工程质量等,使建筑施工企业得到更多业主的认可,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提高自己的生产竞争力。   2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到人员、技术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存在着不足之处,影响了建筑施工的各项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思想观念落后   在实际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总是追求任务与队伍的平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实现动态的平衡。但是,一些企业资质管理思想落后,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创新性不够,企业的发展和升级受到限制,有活力和潜力的企业发展不起来。而一些资质较高的企业却忽视采取措施提高资质管理水平,不重视创新,影响了进一步发展和进步。   2.2类别划分过细   资质管理类别划分过细,使得相近专业的生产能力得不到发展和提升,减少了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机会,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2.3管理措施不到位   资质管理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动态管理,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管理,该升级的企业应该升级,该降低的企业应该降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升级和降低都比较难。在资质管理工作中,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企业达不到相应的资质管理等级标准,难以体现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   2.4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企业内部的一些员工工作较忙,没有时间学习,员工难以拿到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的奖励机制不健全、执业资格管理不完善,对资质管理带来不利影响;有关员工执业资格方面的培训比较少,考试难度大,过关率低,培训成本高,影响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   3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3.1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   国家特级资质就位工作早已拉开序幕,特级资质标准中新增的信息化管理标准让很多施工企业措手不及,预计一级资质就位也会加入信息化考核标准。企业只有苦练内功,开发或引进管理软件,通过软件应用来加强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促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进而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效率的提升,才能满足资质申报的需要,达到资质申报的信息化考核标准。   3.2 重视工程项目竣工管理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资质申报的时候,拿不出相应的证明材料。管理工作不到位,忽视对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对企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强项目竣工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竣工资料,归档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证明等,为资质申报做好准备。   3.3 重视对企业资质证书的管理   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由于经营投标使用频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审批、登记、注销制度,坚持“一事一用、无审批不借证”原则,在管理中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个别人非法转让、倒卖企业资质证书从中渔利。要做好资质证书年检和变更工作,证书上的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确保资质证书正常使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   3.4资质管理应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危机感   切实加强企业资质管理,才能使企业在危机感的压力下,不断提升自己,注重提高企业的整体实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提高生产竞争力和影响力,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不会被市场竞争所淘汰。 建筑企业资质代办{南京融之臻}
建筑市场的包括3大类85种资质,即:总承包12项,专业承包:60项,劳务分包:13项。北京资质办照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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