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道税法的题目本人有点搞不懂请求指点是增值税消费税计算的

是这样的: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账务如何处理,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而且不论押金是否退还。押金视为含税收入。本月收取的押金计征增值税,而本月没收的押金因收取时已经计征增值税本月就不征收了。
郑公答得好,是否遗漏了第(2)条中的委托加工环节“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作为委托方的卷烟厂还得补缴原应该由烟丝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42+3*(1-7%)+8]/(1-30%)*30%=22.62万元不知对吗?

有一道税法的题目本人有点搞不懂请求指点是增值税消费税计算的

2,关于消费税的问题求高人解答啊拜托了

1、白酒消费税=100*0.5+(200+11.7/1.17)*20%=92万,白酒增值税=200*0.17+(11.7/1.17)*0.17=35.7万;啤酒消费税标准=(2000*250+5850/1.17)/250=2020元/吨<3000元/吨,采用220的标准,故啤酒消费税=250*220/10000=5.5万,啤酒增值税=2000*250*0.17/10000=8.5万(啤酒、黄酒押金只有逾期才做销售处理,其他酒只要收到押金就做销售处理)2、销项税金=120*11.5+(0.2/1.7)*120+2*8*0.17+70*1.6*(1+10%)*0.17=1417.78万 进项数额=150万 越野车增值税=1417.78-150=1267.78万 越野车消费税=120*11.5*5%+2*8*(1+6%)/(1-5%)*5%=69.89万

关于消费税的问题求高人解答啊拜托了

3,某酒厂销售自产粮食白酒7000千克取得收入84000元不含税

增值税=84000*17%+500*17%因是粮食白酒所以是复合计征消费税,即既从价又从量。因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让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白酒的消费税为20%加0.5元/500克。0.5元/500克=1元/1千克消费税=(84000+500)*20%+7000=23900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98865贷:主营业务收入 84000 其他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365结转成本……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消费税 23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3900
应交增值税=(84000+500)x17%=14365应纳消费税=7000x2X0.5+(84000+500)x20%=23900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98865贷:主营业务收入84000贷:其他业务收入500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36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900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23900
借:银行存款 988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000 其他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 14365

某酒厂销售自产粮食白酒7000千克取得收入84000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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