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酒鬼酒小糊涂仙今世缘和旺酒以及水井坊等包装方面成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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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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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资金是取胜的根本要素 酒鬼酒 水井坊是突破传统设计理念再加资金优势的产品
这个问题太专业了,不太好说,你要是想做酒的话建议先做一下市场调查,因为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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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今世缘集团是如何发展起来的说说看

今世缘的发展强大应归功于原创始人,现江苏赫柏湾酒业有限公司总裁郑宁先生和另一创始人程新民先生。 江苏今世缘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惜缘感恩,共创未来”15周年主题报告会上,赫柏湾酒业有限公司总裁郑宁先生总结出三点,一是怎样走出逆境?二是活在当下,享受过程;三是靠自己创造阳光环境。
丁解民书记的努力、集团员工的用心、消费者捧场。

5,谁来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1.题中未见公司(若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混同 即使其他股东是萨的家人,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断定萨本人和公司为同一人 故 萨本人和公司非同一人。2.不能视为对公司的投资。 不能作为股权对待。 因为该1万元是公司担保的债券的形式,是债务而非股权。3.如果视为公司之债,因其有担保,故公司财产应先偿还有担保的债权。4.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如过歇业后还有未清偿的债务,可要求清算,将公司的所有资产变卖或拍卖受偿,如果还有未偿还的,则自担本案的关键是1 其将店卖于公司 是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合理
我个人觉得此案的关键在于事故羽毛球拍上。首先,在体育课上打球,属于体育活动,而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属于课堂教学事故,学校与马某承当同等责任。但是,由于球拍的所有者不同,有下列不同结果—— 1、如果球拍是私人所购买,则应按照私人物品导致的突发事故,马某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至于马某事后是否应该找经销售商或厂商算账,那是下一个议题,不在本案考虑范围内进行; 2、如果球拍系学校所购买,则应按照学校所有的体育器材计算,器材质量事故,学校方应负担主要责任。至于学校事后是否应该找经销售商或厂商算账,那是下一个议题,不在本案考虑范围内进行。 希望能够帮到你,呵呵!

6,案例分析急需谢谢

2003年2月20日晚8时许,被告人某旅社工作人员陈乙得知其旅社服务员王某在本市汽车站带客时被人殴打,即赶到事发地,拽住无故殴打王某的孙某,被上前劝架的本市糖酒公司工人邰某解脱后,孙明逃走。陈乙便拽住邰某身上的皮夹克要同其上派出所讲理,双方发生纠缠。陈乙之子被告人陈甲闻讯赶到,误认为邰某是殴打王某的人,便用匕首刺了邰某右腰背部、右前胸各一刀。邰某被刺后企图挣脱陈乙,但由于当时场面混乱、人多声杂,陈乙不知道儿子带了匕首,也没有看见邰某被刺,仍用力拽住邰某。邰某又被陈甲刺中右上臂一刀。经法医鉴定,邰某的伤情属重伤。检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陈甲、陈乙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甲有期徒刑6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乙有期徒刑3年。问题:本案一审判决定案结论是否正确?(需要具体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以房产提供抵押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在本案中,由于该房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并未生效,抵押权并未成立,债权人乙并不能因此要求债务人丙以房产清偿债务。 2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案中的担保活动是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所以担保合同是成立的,但没有生效,丙是保证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根据担保法对于房产抵押的特别规定,债权人乙并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丙以房产清偿债务。乙可以依法请求丙履行其担保责任。

7,求助 案例分析新来的财务处长

(1)从三个例子里,可以看出:李的处事态度过于浮躁,或许可以说是年轻气盛,缺少或者本来就没想过去跟同事去沟通。以位子定权势。盛气凌人。肯定会致使李与下属之间恶化,因为他对员工缺少尊重、信任、合作等方面的感情支持。作为一个新上任的领导,即使很有才华,在未表现出自己让人信服的能力之前,就改变一种别人已经形成的习惯,是大忌。 (2)刘的处事方针可以概括为无为而治,却能做到有为而立,而李的领导风格则显得有点轻浮,凡事以己度人,太过于强势。(这样的人怎么会提升的?不是两面三刀的人吧!呵呵:p) (3)菲德勒,我要去学习下,所以很抱歉。 (4)改善跟同事的关系,不是要求回到原来刘的那套管理,也不可能。因为人的性格跟影响力因素。就目前的情况下,尝试改善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是首要任务。 刚刚去看了下菲德勒模式,对(2)刘应该属于”员工导向型”领导方式,而且协调的很完美。所以能达到很好的一个工作效能。而李的模式则勉强属于根本不成熟的“工作导向型”领导方式,却忽略了对人际关系的维护。以下是费德勒模式:此模式可适用与本案。上面的是对我的部分启示: 最早对权变理论作出理论性评价的人是心理学家费德勒(F.Fiedler )。 他于1962 年提出了一个“有效领导的权变模式(Contingency model of leadership effeveness)”,即费德勒模式。这个模式把领导人的特质研究与领导行为的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其与情境分类联系起来研究领导的效果。他通过15年调查之后,提出:有效的领导行为,依赖于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影响的方式及情境给予领导者的控制和影响程度的一致性。 费德勒认为,领导者的行为及其所要追求的目标具有多样性。这种多样性的存在,是由领导者之间在基本需求方面的差异决定的。因此,应当而且必须以此种需求结构来界定领导方式。这是费德勒权变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所以,费德勒将领导方式(领导型态)归纳为两类,即“员工导向型”领导方式和“工作导向型”领导方式。前一领导方式以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其主要需要,而以完成任务之需要为辅。后一领导方式则以完成任务为其主要需求,而以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之需求为辅。在这里,费德勒将领导方式认定为领导者的一种人格特定,这种人格特质是一种具有持久性且不易改变之特征。费德勒还设计出一种LPC 量表,用以鉴别不同的领导方式,并认为无论何种领导方式均有利弊,十全十美的领导方式是不存在的。 费德勒不仅对领导方式作了分类,而且还对领导效能作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地探讨了如何使各种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其功能的问题。费德勒认为,一个领导者,无论他采取何种领导方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领导效能,要想取得理想的领导效能,必须使一定的领导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领导情势相配合。 领导情势亦称“团体——任务”情境,是指发生领导行为所处的人际环境。它包括领导者与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任务结构和职位权力三个要素。领导者与成员的关系是指团体成员对其领导者的情感,它包括尊重、友谊、信任、合作、接纳、支持以及忠诚程度。任务结构是指团体目标与任务的界定是否充分明确而妥当,它包括目标对成员来说是否清晰,成果的可测度如何,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否具有正确性及完成任务的途径或手段之多寡等。职位权力则指领导者现居职位所具有的权力之多寡或能使部属服从指挥的程度。换句话说,也就是领导者现居职位能对部属施展多大影响力,包括领导者的地位、权威与责罚、升贬、任黜、加薪、指派等能力。在领导情势的三个因素中,领导者与成员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因素。在费德勒看来,一个领导者要想取得理论的领导效能,必须通过一定的领导方式来对领导情势实施有效的控制,而领导者对领导情势程度又决定于领导者使领导情势三因素相互配合的状况。根据这三个因素不同的配合情形,可以看出领导对情势的控制程度有多高。因此,费德勒模式的最大优点于在它吸收了过去有关领导行为的研究成果,分清了不同领导方式能够发挥领导效能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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