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企业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既然欠票,应该索要如果不给,可以举报若是老板,同意不要返回税点,私揣腰包暂估商品,处理不了长此下去,终归不妙事实如此,不必心劳所得清缴,调整即好。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进项税金暂估(某某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下次收到税票时,做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金暂估(某某供应商)

关于企业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2,暂估入库仓库如何做帐

1、货物到了,发票未到,成为暂估入库,暂估入库对会计来说需要按暂估入库单来做账,发票到的时候在冲回暂估入库,按发票数量和金额做账。2、仓库没有暂估入账。仓库是根据入库单入账,入库单是实际收到的货物,发票未到,这个发票与仓库无关,发票是给会计用的,仓库按入库单收货就可以了。等发票到了,只是会计处理账务,仓库不用在做账务处理了。
月末货到票未到,月末做估价入账,下月初使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估价入账。等收到正式发票在办理正式入库手续

暂估入库仓库如何做帐

3,暂估入库商品会计分录

期末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作账务处理。
期末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作账务处理。
期末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作账务处理。
暂估入库适用于货已到,发票末到的情况你这种情况不懂为什么要暂估?发票已经有准确的价格了货到了直接入库就行了。

暂估入库商品会计分录

4,暂估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

做会计分录的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期末的时候:借 在途物资 贷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期初:借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贷 在途物资;收到材料:借 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供应商);入库:借 原材料 贷 在途物资。
做会计分录的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期末的时候:借 在途物资 贷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期初:借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贷 在途物资;收到材料:借 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供应商);入库:借 原材料 贷 在途物资。

5,暂估的帐务处理

暂估的帐务处理?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材料款
对于收到的原材料供货商尚未开票时,以采购单上载明的不含税价进行暂估,在存货明细账部分,一般是当月月末暂估,次月月初冲销,若次月仍未开票,则次月继续暂估,再下月月初继续暂估,直到开票为止。账务部分亦类似,当月月末暂估时:借 原材料 XXX 贷 应付账款-暂估-XXX公司因为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所以进项不能抵扣,也不必做。下月月初红字冲销此分录,若月末时仍未开票,则继续暂估,若已开票,则:借 原材料 XXX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XXX 贷 应付账款-XXX公司
月底暂估:借:原材料(库存商品)-暂估贷:应付账款-暂估结转暂估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暂估收到发票红字冲销上面两笔分录按实际发票采购入账,结转成本。

6,库存商品暂估入库的帐务处理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你本月暂估入库,下月初冲回,若下月仍没有发票,月末再暂估,下下月初冲回,如此反复,直到收到发票为止,时间长了,税务会找麻烦。
借: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按正常的销售处理,只是收入比成本小而已,例如进货价是30,卖了20 最后赔了10
收到发票后才冲回。跨年度时税务上可能会有麻烦,因为税务机关可能认为你是虚增成本的,要不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不能拿到发票?

7,存货暂估入帐如何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会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以及管理方面的需要,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帐。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帐”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从上面的规定不难看出,《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暂估入帐规定得过于笼统,实务中还有这样几个问题要解决: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这种方法应用也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但此法的缺点是:帐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帐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有按所购存货名称设应付帐款明细帐的。也曾就此问题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探讨,较多认同的是:暂估入帐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帐户,若暂估入帐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帐款客户名下,相应地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帐款明细帐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帐。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估入材料直接查询。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底月末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本人的做法是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帐,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都要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  实务中回冲帐务处理的方法归结为三种:月初回冲,票到回冲和票到调差。  月初回冲是上个月暂估入库的存货第二月初不管有没有拿到发票,均冲回。就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那种。  票到回冲是暂估入库的存货地发票到达后再冲回;  票到调差是拿到发票后不冲回原暂估金额,而是根据实际发票金额多冲少补。即只对暂估的数量、金额与实际数量金额的差异及增值税部分作帐务调整处理。  三、要不要暂估增值税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在此之前,权利并未取得。企业的负债当然也就没有这部分增值税。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应付帐款户不能准确反映外欠款的金额。而多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准确反映与客户的往来,为此实务中暂估入帐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在应付帐款金额内的做法。暂估入帐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1.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2.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3.在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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