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学概论案例分析

满足与否要看此订单与你有无直接联系并且能够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收益,我以有直接关系做分析 应该满足 1:此订单与本人有直接关系,有可能关系到本人在公司生存问题 2:此订单对公司收益有较大影响 3:此事超出自身控制范围,并且对方很有可能将订单交付其他公司,这样会造成公司巨大损失!!

管理学概论案例分析

2,经济法作业一道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

需要《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七十六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甲虽为有限合伙人,但是由于多次洽谈都由甲进行接待并洽谈业务细节,且乙未告知甲为有限合伙人无权执行合伙事务,所以丙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与之交易,丙为善意第三人。根据七十六条的规定,甲应当对丙承担债务责任,并且同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经济法作业一道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

3,商法案例分析题

1、汇票依出票人不同分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依是否附商业单据分为跟单汇票和光票;依付款时间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依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其意义在于: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3、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除非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让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商法案例分析题

4,经济法作业有关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题

1.错误.根据规定,合伙人应当就合伙企业的目前的经营状况告知新加入的合伙人,合伙人对其加入前企业所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错误.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基于其退出前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权。然后其他合伙人可像甲追偿。根据规定,企业的合伙人为他人以企业的名义提供担保的,应争得其他合伙人的一直同意,否则就要对其他的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是对方是恶意的,担保合同才是无效的.就本案来说,银行属于善意的,因此担保合同有效. 4.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当行为的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本案甲属于底3种情形. 5.这个问题漏洞太多,没有说谁是有限合伙人,丙肯定是有限合伙人.如果乙也是有限合伙人,他只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如果乙是无限合伙人,他就应以他的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根据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全部或部分的无限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只能要求有限合伙人承担其应承担的有限责任.
就第五问答案,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
1、错误。 2、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权。然后其他合伙人可像甲追偿。 4、有效 5、不能,仅仅以出资为限

5,案例分析缺乏了解沟通 挫伤员工自尊

其实这并不是自尊不自尊的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从多方面去考虑 1;于公小王做什么事情都是站在公司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是别的员工所不能的值得夸奖 2;于私他对不起他自己以及她老婆为了工作竟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至于说他后面工作悲观只能够说他经不起打击 一个人总得经得起磨练才能够成大事情的 如果连这点小小的挫折都经不起 那更谈什么以后呢 只怕以后只会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案例分析《缺乏了解沟通 挫伤员工自尊》案例 宝钢股份炼钢厂下属某班组员工小王,由于工作一贯认真努力,受到同事领导都一致好评,并且把他提升为副班长。这下,小王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工作之余还主动报名参加了高级技能大专班的学习。 2007年夏天,由于天气很热,小王的爱人上班中暑了,于是小王忙里忙外,折腾了一个晚上,几乎没怎么睡觉。第二天,小王本想请个假,但是考虑到厂里的实际情况(人手不够),便没好意识开口,就继续上班去了。因休息的不好,小王在生产中有点精神不集中,导致把一组生产数据给记录错了,而且还以邮件的方式发给分厂领导。后来分厂领导毫不留情的批评了小王,还扣了他100块奖金,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厂进行了通报。小王认为凭着自己的表现,可以升为班长,可后来的结果大出以外,领导认命了小李做班组长。 于是小王就认为是领导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以至于自己的前途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此,小王时常发牢骚,认为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并且工作态度也明显悲观起来,失落感增强了,就连高级技能大专班也不去上了. 回答: 一.案例分析: 二.案例评价: 三.借鉴要点:

6,营销案例分析总结怎么写

1、案例经过说明。2、找出关键点。3、根据营销理论:战略、4P等加以分析。4、总结提升。
1 、要树立一个品牌首先就要有一个好的品牌名称,它是品牌建设的基础。把中粮作为一个企业品牌来对待是不理智的,中粮只是一个简称,不是公司的字号,它不能成为品牌名称,也难以成为一个知名品牌。如果非要把它作一个品牌名字,把它与具有浪漫色彩的金帝巧克力和拥有浓厚西洋文化色彩的长城葡萄酒联系在一起,也很不协调。至于要与凯莱酒店挂钩,就更显得风马牛不相及。 2 、一个企业的品牌建设,第一是品牌名称建设,第二就是品牌标志建设。有了一个好的品牌名称,就要有好的商标保护。没有商标保护的品牌是没有保障的品牌。中粮公司如果用一个没有法律保证名字做品牌,在巨大的投入后,所积累的品牌资产,将因为商标无法注册而付诸流水,造成巨大的品牌损失。 品牌的市场价值是由品牌带给消费者的核心利益的多少决定的,高的附加值能让消费者清晰地识别并记住品牌,也是驱动消费者认同、喜欢乃至忠诚于一个品牌的主要力量。品牌的核心价值,不仅要分解到每一个分品牌、副品牌上,还要贯穿到品牌建设的各项活动中。“中粮”仅把品牌与产品联系起来,这只解决了品牌的认知度问题,远没解决价值认同问题,要解决价值认同,首先要确立价值。“中粮”仅把品牌运营目标放在品牌认知度上,这与目前中粮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利于中粮的进一步发展。 案例分析2: 微波炉属家电业的后起之秀,而格兰仕微波炉更是其中的代表者。面对众多的洋品牌,如 lg 、惠而浦、松下和国内其它品牌微波炉市场的竞争也进入了白热化的程度,微波炉价格战爆发,价格从上千元降到 300 元左右,可谓激烈万分。面对过分的降价,格兰仕选择了退却战略,这既避免了过分降价引起的企业亏损,也保证了企业形象,更在于这种退却把竞争留给别人,自己寻找、开发新的市场。从战略上讲这更有利于格兰仕的发展,通过暂时退却,使其产品出口和技术创新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7,求助 案例分析新来的财务处长

(1)从三个例子里,可以看出:李的处事态度过于浮躁,或许可以说是年轻气盛,缺少或者本来就没想过去跟同事去沟通。以位子定权势。盛气凌人。肯定会致使李与下属之间恶化,因为他对员工缺少尊重、信任、合作等方面的感情支持。作为一个新上任的领导,即使很有才华,在未表现出自己让人信服的能力之前,就改变一种别人已经形成的习惯,是大忌。 (2)刘的处事方针可以概括为无为而治,却能做到有为而立,而李的领导风格则显得有点轻浮,凡事以己度人,太过于强势。(这样的人怎么会提升的?不是两面三刀的人吧!呵呵:p) (3)菲德勒,我要去学习下,所以很抱歉。 (4)改善跟同事的关系,不是要求回到原来刘的那套管理,也不可能。因为人的性格跟影响力因素。就目前的情况下,尝试改善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是首要任务。 刚刚去看了下菲德勒模式,对(2)刘应该属于”员工导向型”领导方式,而且协调的很完美。所以能达到很好的一个工作效能。而李的模式则勉强属于根本不成熟的“工作导向型”领导方式,却忽略了对人际关系的维护。以下是费德勒模式:此模式可适用与本案。上面的是对我的部分启示: 最早对权变理论作出理论性评价的人是心理学家费德勒(F.Fiedler )。 他于1962 年提出了一个“有效领导的权变模式(Contingency model of leadership effeveness)”,即费德勒模式。这个模式把领导人的特质研究与领导行为的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其与情境分类联系起来研究领导的效果。他通过15年调查之后,提出:有效的领导行为,依赖于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影响的方式及情境给予领导者的控制和影响程度的一致性。 费德勒认为,领导者的行为及其所要追求的目标具有多样性。这种多样性的存在,是由领导者之间在基本需求方面的差异决定的。因此,应当而且必须以此种需求结构来界定领导方式。这是费德勒权变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所以,费德勒将领导方式(领导型态)归纳为两类,即“员工导向型”领导方式和“工作导向型”领导方式。前一领导方式以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其主要需要,而以完成任务之需要为辅。后一领导方式则以完成任务为其主要需求,而以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之需求为辅。在这里,费德勒将领导方式认定为领导者的一种人格特定,这种人格特质是一种具有持久性且不易改变之特征。费德勒还设计出一种LPC 量表,用以鉴别不同的领导方式,并认为无论何种领导方式均有利弊,十全十美的领导方式是不存在的。 费德勒不仅对领导方式作了分类,而且还对领导效能作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地探讨了如何使各种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其功能的问题。费德勒认为,一个领导者,无论他采取何种领导方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领导效能,要想取得理想的领导效能,必须使一定的领导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领导情势相配合。 领导情势亦称“团体——任务”情境,是指发生领导行为所处的人际环境。它包括领导者与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任务结构和职位权力三个要素。领导者与成员的关系是指团体成员对其领导者的情感,它包括尊重、友谊、信任、合作、接纳、支持以及忠诚程度。任务结构是指团体目标与任务的界定是否充分明确而妥当,它包括目标对成员来说是否清晰,成果的可测度如何,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否具有正确性及完成任务的途径或手段之多寡等。职位权力则指领导者现居职位所具有的权力之多寡或能使部属服从指挥的程度。换句话说,也就是领导者现居职位能对部属施展多大影响力,包括领导者的地位、权威与责罚、升贬、任黜、加薪、指派等能力。在领导情势的三个因素中,领导者与成员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因素。在费德勒看来,一个领导者要想取得理论的领导效能,必须通过一定的领导方式来对领导情势实施有效的控制,而领导者对领导情势程度又决定于领导者使领导情势三因素相互配合的状况。根据这三个因素不同的配合情形,可以看出领导对情势的控制程度有多高。因此,费德勒模式的最大优点于在它吸收了过去有关领导行为的研究成果,分清了不同领导方式能够发挥领导效能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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