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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黄酒厂五月份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瓶装黄酒100吨每吨5000

黄酒消费税为定额征收,税率为240元/吨本月应纳消费税:(1)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包装物押金,如白酒等 ,要并入销售额,作为价外收入),应纳消费税=100*240=24000元。(2)应纳消费税=400*240=96000元(3)将自产货物作为福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10*240+4*240=3360元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24000+96000+3360=12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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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黄酒厂五月份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瓶装黄酒100吨每吨5000

2,某 54545 酒厂5月发生以下业务

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5=1000元=0.1(万元)。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5%=0.95(万元)。 销售白酒:从量计征消费税=4×2000×0.5=4000(元)=0.4(万元)。从价计征消费税=[20+0.2÷(1+17%)]×25%=5.04(万元)。 药酒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 药酒应纳消费税=7.2÷(1+17%)÷10%=0.62(万元)。 外购白酒勾兑低度酒销售,外购白酒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低度白酒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从量计征消费税=1000×0.5=500(元)=0.05(万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2.5×25%=0.63(万元)。 视同销售的白酒: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0×2×0.05=2000元=0.2(万元)。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15×2000×(1+10%)÷(1-25%)×25%=11000(元)=1.1(万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 =0.1+0.95+0.4+5.04+0.62+0.05+0.63+0.2+1.1=9.09(万元)。

某 54545 酒厂5月发生以下业务

3,请回答此问题第四问中应缴纳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税法的规定: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除应税消费品以外,按照10%确定。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题中:取得的不含税平均销售单价 = 171 000 / 450 = 380元由于该销售单价与企业单位成本相同,符合税法所称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条件,同时,由于“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因此,应当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 = 380 * 450 * (1 + 10%) = 188 100元销项税额 = 188 100 * 17% = 31 977元进项税额 = 27 200元进项税额转出 = (50 000 - 4 650) * 17% + 4 650元 / (1-7%) * 7% = 8 059.50元应交增值税 = 31 977 - (27 200 - 8 059.50) = 12 836.50元
(4)-3应缴纳的增值税=450*380*(1+成本利润率)*17%(销项税额)+50000*17%(盘亏进项转出)+4650*7%(盘亏原料所承担的运费转出)-27200(进项税额)=上题中的成本利润率没有提供,请多指教.
增值税都是这个月缴纳上个月结转剩余的。。。增值税的算法: 怎么说呢。。。 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的算法不像书上的公式那样简洁。。。。 你们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该说规模还可以,在增值税项下应该设有很多个会计科目 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出口业务的话,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 如果你们公司有出口业务的话,就比较麻烦,应为涉及到出口退税的问题,销项税额就不能用“销售收入*0.17”来核算了,因为出口的销售收入可能会有退税,这取决于你们商业企业出口货物的性质,此时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额+出口退税。。。

请回答此问题第四问中应缴纳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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