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类流通企业或酒类生产企业广告费能不能税前列支

最新会计准则可以列支,标准是收入的15%。

酒类流通企业或酒类生产企业广告费能不能税前列支

2,红酒类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红酒类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

3,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目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没有单独对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做出规定,你单位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予在税前扣除问

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规定一直都是执行的,目前的企业采用的是变通的方法,通过企业形像宣传来达到产品广告的目的。
酒厂不出头,把广告费用给经销商,经销商出面宣传产品和促销,广告费列支在经销商的销售费用(成本)中。如果酒厂宣传,广告费在利润上完所得税后的纯利润中列支,相当于酒的20%+所得税(好像是20%),企业无法承受。原文去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5,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粮食类白酒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合并计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粮食白酒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是在税前进行扣税的。

6,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一般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的15%以内可以税前扣除。 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对部分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做出调整。文件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新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
广告公司纳税税点5%。还有才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除了营业税还有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有的地方还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综合税率大致5.7%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如果没有收入,则全额调整.

7,白酒广告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的新规定吗还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予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5号)规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明确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因而,财税字〔1998〕45号文的规定其实已经作废。对于白酒广告支出的税前扣除就只能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白酒的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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